工程测绘定额
测绘工程定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颁布,于2009年3月出版发行。
该定额包含八个专业,总计292个项目,其中新增项目118个。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
详细规定了测绘生产成本费用的计算方法。
包括对主要测绘工作项目在不同地区(一般地区、困难地区)的收费标准。
《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
针对不同困难类别的测绘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收费调整标准。
例如,对于困难地区的测绘工作,收费标准会有所提高。
测绘工程产品收费标准
海洋测绘定额是根据国家测绘局颁布的相关产品价格除以1.8确定的。
卫星定位技术(GPS测量)定额也是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中的大地测量项目和工程测量项目分别除以1.8确定的。
其他具体项目的收费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定额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相关标准执行。
城镇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项目费用定为5000元,权属调查费用待定。
人工费每工日为50元,其他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对于不同高度和距离的造标,有明确的加收比例标准。
三角导线观测、电磁波测距、基线测量等项目也有具体的收费规定。
这些定额标准旨在规范测绘工程项目的成本预算,确保测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考虑了科技进步和测绘产品结构的变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详细的费用计算。